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1. 一切有關客戶的個人資料(不論是由客戶或任何其他人士於客戶收到本協議日期之前或之後提供)均可由任何集團成員作下列用途:  
    2. 在新客戶或現有客戶驗証程序,持續戶口行政管理或市場推廣上,與集團成員或聯合證券任何合夥人或服務供應者互相分用、反覆查証及轉移該等個人資料;  
    3. 比較該等個人資料及/或將該等個人資料轉移給第三者,作為信貸查証及/或資料驗証用途;  
    4. 關於或有關遵行任何法律、規例、法院命令或監管機構命令的任何用途,包括提供任何該等監管機構要求之任何該等資料;  
    5. 關於或有關聯合證券的業務或往來事務或集團成員之業務或往來事務之任何其他用途。  



 

 

 

 

 

  copyright c 2010 聯合證券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不得下載。 免載聲明 |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 參考網址